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林建艺)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近日,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漳浦中西国有林场与10家企业在漳浦生态环境局举行“漳浦县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公益林替代修复协议书签约仪式”。
协议规定,对漳浦县内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损害,且赔偿金额较小、不适合原地修复的企业,采用异地替代修复的方式,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与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营造公益林作为替代修复,由福建省漳浦中西国有林场负责提供场地、技术支持,开展公益林替代修复造林,间接完成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按照协议,企业有权监督中西国有林场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全部用于约定的林地内造林(苗木栽植、抚育、管护),并享有每年抚育期满后对苗木成活率进行验收的权利。
漳浦生态环境局黄青青表示,漳浦生态环境局与10家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进行磋商,并委托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认定评估,最终达成协议,10家企业共赔偿生态损害赔偿资金151000元,预计造林100亩。
当天下午,该局组织人员来到漳浦中西国有林场,举行“漳浦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基地”揭牌仪式并开展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大家搬运树苗、挥锹铲土、扶树正苗、踩实坑位,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漳浦中西国有林场副场长赵伟民说:“林场通过与漳浦生态环境局共建生态林修复基地,可以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提高双方的生态建设意识,也可以探索林场的造林新的模式,促进共同发展,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据悉,此次“漳浦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基地”的成立,旨在探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模式常态化、具体化、实效化,强化生态损害修复责任,实现惩罚违法行为、保护生态、警示教育的有机统一,为保护漳浦县生态环境、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