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龚读法)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与瓜沥派出所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一起危害低空飞行安全的刑事案件,据了解,该案系浙江全省首起,标志着警方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案件起源于一起“黑飞”事件。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无人机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无人机为朋友拍摄厂房屋顶。更为严重的是,该飞行区域属于禁飞区,张某却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一则提供无人机禁飞区审批解禁有偿服务的广告。在添加对方好友并支付费用后,张某获得了所谓的“解禁证书”。然而,警方在审查张某提交的审批表时,发现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的公章存疑,经鉴定确认该印章为非法刻制。
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循线追踪,深挖线索,远赴湖南、山西、云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一系列艰苦卓绝的努力,警方终于掌握了详实的证据,并在山西将嫌疑人祝某某抓获归案。现场缴获的涉案物品令人震惊,包括各类疑似假冒公章136枚,以及全自动光敏印章机、刻章软件、电子模板等作案工具。
经查,嫌疑人祝某某利用伪造的公章,通过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提供无人机禁飞区审批解禁有偿服务,累计获利5万余元。其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空中交通秩序,更对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对此,萧山警方依法对祝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表示,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标志性符号,代表国家机关的权威。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这些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黑飞”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无人机进入禁飞区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扰乱空中交通管制,对空中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没有资质的飞手一旦操作不娴熟或出现失误,很容易误伤他人和自己,给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加强无人机管理,打击“黑飞”行为,对于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遏制“黑飞”行为的发生,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首先,应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人机飞行需提前申请报备,真高120米以上空域都属于管制空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飞行;其次,应取得相应的无人机操作资质,并实名登记注册,确保飞行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最后,应自觉遵守飞行规则,不在禁飞区、限飞区内飞行,不干扰正常的空中交通秩序。
此外,警方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无人机管理工作,发现“黑飞”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共同维护空中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此次浙江省杭州市萧山警方成功破获危害低空飞行安全刑事案件,不仅彰显了警方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更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黑飞”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空中交通环境。在未来的工作中,萧山警方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低空飞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推动无人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