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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法院: 抗拒执行被强拘 缴纳案款又被罚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通讯员王清平) “之前我没有考虑法律后果,现在我认识到错误了,真的不应该因为几千块钱抗拒、躲避法院的执行”。2022年4月24日,被强制拘传到辉县市人民法院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胡某某缴纳完5000元案款和500元罚款后,惭愧的对执行干警说道。


齐某某申请执行胡某某民间借贷一案,2022年1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周在龙快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胡某某财产情况,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又联系上胡某某督促其履行案款,告知其仅因5000元钱成为“老赖”确实没有必要,劝其要考虑信誉和诚信,并告知其被“限高”和纳入“失信”的后果。但胡某某却“恬不知耻”说:“我没钱,你们想咋弄都行,反正我没钱”。随后,其便电话不接、短息不回,根本不“照头”,将“老赖”伎俩表演的淋漓尽致。鉴于胡某某态度,法院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虽然胡某某“行踪无定”,但周在龙一直未放弃对其寻找,多次前往胡某某家中和其可能所在之处进行搜寻。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线索在夜间也曾出警查找,但“狡猾”的胡某某总是侥幸“逍遥在外”。

“快点穿衣服起来,跟我们到法院走一趟”。4月24日中午,周在龙带领干警再次赶赴胡某某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将“踪迹不定”、躲避执行的胡某某堵在了卧室床上。就在准备将胡某某带走时,其拒不配合,家属也上前阻拦,在场干警严厉警告,果断处置,成功将胡某某强制拘传。

被带回法院的胡某某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气势,很快败下阵来。最终,在强大执行压力下,“判若两人”的胡某某履行了案款。鉴于胡某某的行为,依法对其罚款500元。该案的执结再次告诫一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躲避不是办法、执行一直都在”。
编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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