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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寿阳县司法局:“法护春苗”专题普法活动,筑牢成长防护网
2025-07-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高晓军)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近日,晋中寿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俊海走进县滨河幼儿园,开展“法护春苗”专题普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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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聚焦“双向守护”,一方面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讲解,帮助教师群体夯实法治教育基础,提升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创新采用情景模拟、趣味问答等互动形式,引导幼儿识别校园霸凌行为,掌握自我保护技巧。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法治理念深植师幼心间,切实为幼儿成长构筑起坚固的法治防护网,让法治阳光温暖照亮每一株“春苗”的成长之路。

  在教师专题培训环节,刘俊海主任立足幼儿园日常工作实际,以“法治护航守护成长”为主题,为教师们带来一场极具针对性的法律知识盛宴。他深入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背景,结合校园安全、心理健康等热点问题,对重点条款进行逐条解读。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刘主任详细阐释了教师在预防和处置校园霸凌、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等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明确工作规范与操作流程,强调教师要将法律要求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与班级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执教、科学育人。培训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培训结束后,教师们纷纷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刘主任展开深入交流,通过答疑解惑,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提升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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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儿童开展防霸凌教育意义重大且十分有必要,通过教育让儿童掌握识别霸凌、规避风险的方法,从源头减少身体伤害与心理创伤,为童年成长筑起“安全防护墙”,避免霸凌对其性格、社交产生长期负面影响。帮助儿童理解“尊重与平等”的社交原则,既能学会拒绝暴力行为,也能在目睹霸凌时采取合理干预(如寻求成人帮助),提升其在群体中的自我调适与互助意识。这次活动面对低龄群体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禁止霸凌”的法律常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让儿童从小建立“行为有边界、伤害需担责”的法治观念,成为自我权益的“小守护者”。塑造正向人格底色:在防霸凌教育中渗透同理心培养(如换位思考“被欺负者的感受”),引导儿童远离冷漠与暴力,形成友善、勇敢的品格,为未来构建健康的人际关系模式埋下种子。构建校园友善生态:当防霸凌意识成为群体共识,校园将逐步形成“反霸凌、护同伴”的互助氛围,从个体保护延伸至集体环境优化,最终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建设落地。

  在儿童教育活动中,刘俊海通过生动有趣的PPT,将晦涩的霸凌知识转化为幼儿易于理解的内容。以贴近幼儿生活的场景举例,讲解什么是“身体欺负”“语言欺负”“关系欺负”,教导幼儿识别霸凌行为,并学习“勇敢说不”“及时求助老师和家长”等实用应对方法。现场氛围活跃,孩子们积极参与互动,在寓教于乐中初步建立起自我保护意识。此次“法护春苗”主题活动得到了幼儿园师生的广泛好评,有效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校园的落实。今后,寿阳县司法局将持续围绕“法护春苗”系列主题,关注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凝聚多方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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