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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法院: 法官力解“案中案” 跟踪调解促和谐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网(通讯员王清平)“您可真是个好法官!”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不仅将该案件顺利结案,同时还延伸化解了原被告间的另一起纠纷。刘东升法官认真负责、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受到了群众的肯定。

原告阿娟诉称,原告经人介绍,于1989年与被告阿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现二女均已成年。双方由于婚前了解较少,婚后常因琐事吵架,阿强常殴打阿娟,且对家庭及孩子不负责任,未尽到应尽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本案中,阿娟自述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承办法官刘东升于2022年8月26日判决原被告离婚。但审理中,法官了解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阿娟一家四口人曾获得土地赔偿款8000元,现阿强占有全部赔偿款,拒不让阿娟认领。从法律关系上讲,阿娟如果要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土地赔偿款,需另案起诉。

刘东升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断案。他认为,如果土地赔偿款另案处理,会增加原告负担,加大双方矛盾,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于是他不怕耗时费力,在离婚案件判决后,对案涉款项认真调查,走访相关当事人,弄清款项来源。在确认土地款项数额及原被告两个女儿放弃情况下,不厌其烦释法明理,用心用情用力引导,最终阿强打开了心结,同意将土地赔偿款的一半交付于阿娟,并立即履行完毕。

至此,这起因离婚引发的“案中案”在和风细雨中画上了句号。

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是辉县市人民法院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特别是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法官以更可感、可见、可触及的工作举措,努力达到理想的审判效果,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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