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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十年 | 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七场)
2022-09-14来源:编辑:

8月29日下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民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民政厅厅长郑红;

省民政厅副厅长宋海兵;

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琚李梅;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

请他们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民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民政厅厅长郑红介绍有关情况。

省民政厅厅长郑红: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山西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政事业,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全省工作大局部署推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山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织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的殷殷重托,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重点关怀、精准施策,着力构建制度健全完善、运行高效顺畅、服务便民惠民、保障有力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2012年—2022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8.7亿元,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28元和496元,分别提高了1倍和2.3倍,114.5万城乡低保对象、13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52.8万脱贫人口通过社会救助兜底,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十年来,我省老年人口增长了226万。我们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省市县乡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省政府将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列入民生实事,全省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120个,其中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0余个。大力实施养老服务“431工程”和“1251工程”,培育了一批示范性的本土养老品牌。依托资源禀赋,壮大康养产业,举办“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峰会和招商推介会,与10余个省市及养老企业等开展战略合作,推进康养项目落地。全省养老服务逐步从重机构设施建设到重高品质发展,从补缺型、碎片化向体系化、制度化、标准化转型,更好满足了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健全“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改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规范居民自治、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信息化水平,探索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基层治理发展路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高质量完成村(社区)换届,夯实基层治理和发展的人才基础。启动“双百双培双带动”跟踪指导行动,培养优秀“带头人”,培育治理好发展好的示范村(社区)。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文化清和、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品牌。创建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150个,善治示范村1000个,提升“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能力。

四、坚持培育和监管两手抓,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职责分明、上下联动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材料、压缩时限,稳妥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省共有社会组织19449家。圆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出台综合监管办法。持续开展各类社会组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培育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行业认可的高质量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扩大就业渠道、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解决中心城市“城郊矿区”“一市一区”问题,优化乡级政区规模结构和小城镇空间布局,先后完成大同市、长治市、晋中市市辖区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朔州市怀仁县撤县设市、晋城市泽州县驻地迁移等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开展了撤乡设镇、撤并乡镇、乡镇改设街道等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积极推进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保护,地名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了第三轮、第四轮省、市、县界线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六、深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全面加强社会事务工作。省委、省政府将殡仪馆建设纳入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建、改建90个殡仪馆今年全部开工,建成后将实现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积极推动488个县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婚姻登记机关服务窗口全部配备智能化终端,为群众提供高效、规范的婚姻登记服务,十年来全省累计办理婚姻登记885万对。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改善了63万残疾人基本生活。全省设有救助管理机构87所,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日常救助和“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帮助长期滞留的无身份救助对象落户安置。

七、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年来,儿童福利保障对象从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内容从基本生活保障拓展到康复、医疗、教育等综合保障。建立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集中和社会散居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20元和1145元。成立由省长担任主任,分管公安、民政、教育的副省长为副主任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11个市、74个县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47个乡镇设立未保工作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现乡镇、村居全覆盖。开展了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教育、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聚光保护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八、积极发展慈善和社会工作,为保障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力量。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浓厚氛围逐步形成,作用逐步凸显,去年10月我省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后,全省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7.36亿元。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内涵进一步丰富,全省注册志愿者达到423万人,志愿服务队伍4.2万个,志愿服务项目7.3万个,累计服务时长2594万小时。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全省全面推开,已有612个乡镇(街道)挂牌建立社工站,900余名驻站社工开展服务,让民政服务更精准有力、更有温度。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不断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十年来,先后出台了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7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以来,我省民政地方立法进程步伐加快,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出台,殡葬管理条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等列入省人大立法项目并有序推进,山西民政事业发展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踏上新征程,山西省民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跟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步伐,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持续谱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中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马学英:

感谢郑红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新华社记者: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如何激发社会活力,助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省民政厅副厅长宋海兵:

感谢记者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社会组织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截至目前,全省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9449家(社会团体82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046家、基金会164家),其中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省级社会组织1539家(社会团体90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70家、基金会164家)。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渠道。在我省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中,有4203家社会组织参与项目1864个,投入资金10.27亿元,受益人群121万人次;在我省疫情防控中,有1200余家社会组织捐款捐物9000多万元;在去年严重洪涝灾害中,有1000余家社会组织捐款捐物2.85亿元,动员会员(单位)捐款捐物2.7亿元。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主体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社会组织工作,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省社会组织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承担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将继续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推动技术创新与创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等领域贡献力量。

您刚才提到的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我省正在推进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将把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打造成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高地,助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鼓励各级政府聘请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作为“招商顾问”,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协会商会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政府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推介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优先委托符合条件的省内行业协会商会承办。定期举办“山西商会节”,支持省内异地商会和外省的山西商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对行业协会商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正式发布后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以上举措,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有哪些突出成就?

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琚李梅:

感谢记者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施行之后,结合省情实际,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是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22年我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1倍和2.3倍,并从2017年起建立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的调整机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3档,集中供养对象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分散供养对象参照我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的1倍、2倍、3倍确定。

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了一门受理、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监管、投诉举报、部门衔接、绩效评价等一整套工作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众能够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四是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更加紧密。为强化救助制度的衔接,不断提升综合救助效能,省政府于2011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2016年和2021年两次对联动机制进行修订完善,并先后24次启动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从2012年起,我省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设置了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基数,困难群众基本用电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难题。

五是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提升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省、市、县三级每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乡镇(街道)和村(居)公示栏、热线电话等途径积极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先后开展了7次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媒体、公众和社会舆论的日常监督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六是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脱贫攻坚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出台了“脱贫不脱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分类施保”“单人保”等一系列的兜底保障措施,确保了我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截至2021年底,全省脱贫户中纳入救助范围52.8万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46.3万人,纳入农村特困6.5万人。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是长期以来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请问在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采取了什么实质性举措?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

感谢记者的提问。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采取强有力的举措,下大力气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政策引领。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0部门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三级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省所有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二是加大投入。从2016年起,连续3年,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管党费,省民政厅每年安排5500万元福彩公益金。三年筹措资金近2亿元,带动各市投入约7.7亿元,新增社区服务设施面积约64万平方米,增幅84%,惠及500余万居民群众;之前101个无场所社区全部解决;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由15.4平方米上升到24.3平方米,提高8.9平方米,增幅57.8%。

三是拓展功能。积极拓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功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更好地为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得到居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不断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现社区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谢谢!

山西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基本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宋海兵:

感谢记者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民政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有效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政基层服务中的作用,根据民政部提出的“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目标,2021年起省民政厅在全省启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

根据整体规划,全省将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成形、四年覆盖、五年完善”的步骤,建成拥有相当规模社工人才队伍且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十四五”末实现全省社工站全覆盖。同时,社工站建设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坚持社工专业方法、坚持社会广泛参与。

社工站建成后,先期将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治理、社会事务这五大民政业务领域开展服务,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社工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逐步向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拓展,不断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最终形成以多部门政府购买为支撑,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主干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目前共在612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900余名驻站社工面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截至目前,社工站服务20多万人,开展个案服务1750余个,开展社区活动700余场,动员社区社会组织350家,联动志愿者一万多人,社工站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党建引领,继续深化全省社工站建设,将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真正打通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谢谢!

山西新闻网记者:

我省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琚李梅:

感谢记者的提问。地名信息是最基本的公共信息,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地名公共服务工作,重点围绕山西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不断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普查成果转化。按照国务院安排,2014年—2018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省共普查11大类地名,形成37.11万条普查成果数据。按照民政部及我省成果转化规划,截至目前,省、市、县累计完成地名图(集)31套53册,在编39套51册;完成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31套42册。以图录典志编纂为重点的地名普查转化成果,为全面掌握全省地名概况、记录传承地名文化信息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有序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利用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建成区划地名和界线界桩两大数据库,为全省多个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了基础数据。完成全国省级地名信息库试点建设,建成以政务系统为核心的省级区划地名信息系统。指导长治市开展国家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了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标准地名地址申报系统和管理系统。目前两期项目已全部完成,形成5万余条标准地名和54万余条标准地址数据信息,为多个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不断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近年来,全省逐年加大对地名标志设置的资金投入和更新维护力度,累计完成道路命名、更名2478条,设置、更换各类街路牌45420个,设置楼门户牌42万个。全省地名标志数量逐年增加,标志设置更加规范合理,标志覆盖面积不断扩大,为统筹城乡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地名公共服务向乡村逐步延伸。为推进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地名公共服务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全省不断加强农村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名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今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20个县级政区开展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主要道路命名和标志设置、门牌编制和安装服务,健全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谢谢!

人民网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突出成就,尤其是民生福祉方面?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

感谢记者的提问。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十八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立足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问,补短板强弱项,主要取得四个方面工作成效: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我省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为60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近15万名经济困难高龄和失能老人发放补贴3.7亿元。

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们紧紧围绕省政府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民生实事,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建设,高品质运营,高标准推广,打造了一批社区养老示范项目,向广大老年人提供成本可负担、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各市也围绕社区养老服务做加法,将社区养老列入市级民生实事,补链延链,实现了1+1>2的效果。为解决老旧小区养老设施盲区,各市出硬招用实招,太原市在社区建设上做加法,共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网点750个,大同市采取布点织网,在老旧小区植入30多个助老服务站点,晋城市多部门联动,解决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问题,长治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充实养老服务内容,阳泉市挖掘资源,利用闲置场所改造养老设施。全省已有6个市建立了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依托政府购买服务,以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支撑,实现了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三、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我们从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入手,一是利用农村闲置学校、村委会等设施,全省已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7000个,占全省行政村的1/3,惠及农村40多万留守、空巢老人。二是按照“先行先试、典型引路”的工作思路,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怀仁市、垣曲县率先开展委托专业机构运营试点,实现对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连锁化、规模化运行。河曲县着力解决农村留守、空巢、独居、失能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积极推广“幸福老年餐厅”和“好邻居助老餐桌”。三是推广武乡、昔阳县做法,将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平陆县农村养老模式作为全国14个典型经验之一,在全国农村养老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四是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出台政策,利用农村光伏发电收益补充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

四、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出台了一次性建设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扶持政策,初步形成了事业促产业、产业带事业、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势头强劲,投资占七成以上,近两年市场主体从372家增长到755家,增长率达到103%。以品牌为引领,实现全省养老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了太原易照护、大同398助老、晋城幸福汇、晋中华晟咱家等本土养老品牌,养老服务市场规模不断壮大。落实省政府为市场主体纾困政策,与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养老服务业实施纾困解难的6条硬性举措,为养老企业助力增能。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国之大者”,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心系老年人的所需所盼,奋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民政厅4位负责同志出席“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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