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柳亚军 张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晋城沁水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请示沁水县妇女联合会同意,成立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

10月30日下午,沁水县人民医院召开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暨妇女联合会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至此,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沁水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香莉同志,沁水县人民医院支部副书记、院长史向华同志,副院长李斌同志、组织委员刘旭强同志、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沁水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斌同志主持开幕式,在大会开幕式上,全体参会领导、女职工代表起立,共同奏唱《国歌》。
沁水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香莉同志在大会开幕式上致辞,她充分肯定了沁水县人民医院近年来以“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希望该院妇女联合会成立后,坚持思想引领,在践行新思想中筑牢信仰之基;坚持服务大局,在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独特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切实发挥妇联组织重要作用;团结引领全体女性医务工作者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白衣天使的责任与担当,为守护人民健康做出贡献,在推动医院的发展,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新作用。
李斌同志宣读上级妇女联合会对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的批复文件。
刘旭强同志作《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筹备工作报告》。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王娟霞等11位同志为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在随后的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王娟霞同志当选为妇女联合会主席,李跃霞、张丽同志当选为副主席。
当选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主席的王娟霞同志在讲话时表示,将在县妇女联合会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践行“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姿态,在学科建设、医疗救治、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半边天”作用,彰显广大女职工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坚韧刚毅的风采。
副书记、院长史向华同志在闭幕会上说,广大女职工为医院的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撑起了“半边天”,希望医院妇女联合会紧扣院党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强和创新妇联组织建设,引导女职工不断学习,在提升素质中争当新女性,同时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起妇女同胞信赖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使妇联组织成为院党委联系群众的“好助手”,成为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好伙伴”,全体女职工信赖放心的“好娘家”。

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医院妇女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将为医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沁水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带领全院女职工,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