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薛善尹)吕梁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工作视为核心任务,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强化资金保障等一系列举措,切实解决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在全县营造了尊崇军人、关爱功臣的浓厚氛围。
一、完善政策体系,筑牢医疗保障网
为确保医疗补助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全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际,2021年,局党组先后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有关事项》和《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实施意见》,对医疗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助流程进行了细致规范。通知中明确要求,1-6级残疾军人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提供票据及医疗结算单;中药还需附当日医师处方。其他优抚对象的门诊费用需公立医院购买的药品才可补助,同时规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月申请补助,当年结清,无特殊情况不进行跨年度结算。这些具体规定使得医疗补助工作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杜绝了随意性和漏洞。
二、创新服务举措,提升优抚对象获得感
为切实减轻优抚对象的医保缴费负担,对全县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进行分类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老烈士子女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个人缴费全额补助;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按个人实际缴费的40%给予补助,其中低保户则享受全额补助。为及时发现并解决退役军人的医疗困难,建立了基层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以柳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例,该站服务对象达2300余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20人。服务站经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掌握了解困难退役军人家庭难处,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困难程度,通过主动下沉、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将医疗补助政策送上门,通过持续优化的医疗补助政策和贴心服务,全县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显著增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崇军氛围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医疗补助方面的扎实工作,不仅切实解决了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更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为全县双拥工作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营造了良好氛围。现阶段我县1-6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达到了100%,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达到90%以上,县财政每年配套资金约400万元,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
下一步,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始终以服务保障为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对象少跑腿,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