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李长贵 吕晓波)2025年12月18日,按照晋中市政府安排,根据《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规定,晋中市工信局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进行了初审。参加初审的有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中市交通运输局、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根俊,副县长张峥嵘,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尹彦强陪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各相关部门依据化工园区认定评分分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和质询,针对各自负责事项进行了评分。杨根俊向晋中市化工园区初审认定领导小组做了化工园区南关片区认定工作情况汇报,初审认定领导小组对南关三个园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现场核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核查阅。
最终晋中市化工园区初审认定领导小组形成灵石化工园区初审认定意见: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南关片区申报材料基本完整,按照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初审评分,总体得分89分,初审认定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南关片区符合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要求,初验合格。同时,针对初审情况,市化工园区初审认定领导小组提出我县化工园区还需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体系,加快完成园区事故应急池、消防站、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园区封闭化等设施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
此次市级初审是对南关化工园区前期认定准备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开发区将以此次初审为契机,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抓好整改提升,为顺利通过省级认定、推动园区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