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近日,市民陈先生因交通事故纠纷,前往太原小店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咨询起诉流程。据悉,陈先生的车辆在事故后虽已完成维修,但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多次就损失赔偿事宜与对方当事人王先生协商,均遭王先生以各种理由拒绝,纠纷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了解陈先生诉求后,认为该案件适宜先行调解。在征得陈先生同意后,启动“综治中心事件分流转办”程序,将该案件流转至人民调解窗口,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
针对陈先生的实际问题与情绪状态,人民调解员通过研判制定并落实三项核心措施,推动问题化解:
1.加大沟通交流,找出纠纷关键点:为找到矛盾纠纷的焦点所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调解员多次主动与王先生沟通,耐心劝说其出面参与调解:“此次纠纷事实清晰,一味回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若进入诉讼程序还会增加时间、精力成本,而调解既能高效化解矛盾,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双方损失,希望我们能帮你低成本解决此次争议。”经过反复沟通,王先生最终同意参与面谈调解。面谈现场,经过多轮沟通,明确了双方核心争议:一是陈先生主张的误工费是否应当由王先生赔偿;二是新车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贬值费用是否具备赔偿依据,以及具体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在此基础上,调解员综合考量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兼顾公平与合理的具体解决方案供双方参考,为后续达成一致奠定基础。
2.强化司法确认,推动调解落地:经过调解员多轮电话沟通与现场面对面调解,双方仍对调解协议的司法效力存在疑虑。针对该顾虑,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细致释明,同时分享类似典型案例,让双方直观了解此类纠纷的处理原则,及时向双方释明调解成功后签订的调解协议同样具有司法效力。这番释明彻底打消了双方的顾虑,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3.聚焦执行痛点,强化后续追踪督促:经过前期工作双方都对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新的认识,也对人民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有了深刻的认知。王先生一次性支付了赔偿陈先生的费用,该费用已涵盖误工费、车辆贬值相关损失补偿,支付完成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调解结果
经过区综治中心调解后,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赔偿方案,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此次交通事故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陈先生将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鲜红锦旗送到小店区综治中心,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本来以为要几个月上诉才能解决的问题,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陈先生向调解员、法官表示了感谢,并对综治中心的高效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小店区综治中心充分运用“先行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新思路,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为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