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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026-03-13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运城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公告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规定,现就2026年职业介绍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务经纪人。

  二、补贴标准

  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补贴,其中:与向省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补贴;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补贴。同一人员不同时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请材料

  单位资质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补贴资料:

  申请职业介绍人员花名册、本人签名的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申请补贴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如输出人员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明(《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就业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劳动合同书;②3个月公对私银行工资流水;银行开户许可证。)

  咨询地址:平陆县时代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3号窗口人力资源股

  咨询电话:0359-8801059

  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运城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金〔2024〕1号)精神,现就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十类人员)

  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1.资格核实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本人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

  7.可认定属于贷款服务对象10类群体的身份材料。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对于初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后,次年没有新招用人员但保持既有就业人员稳定的小微企业,允许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材料清单:请参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申报地址:平陆县茅津北路335号零工市场院内

  咨询电话:0359-3562008

  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运城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公告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规定,现就2026年平陆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平陆县内注册的小微企业;

  2.年度内(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补贴

  五、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4.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5.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6.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初审。通过系统查社保、现场核查在岗情况、电话回访落实等。

  3.复核。通过电话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

  4.公示。复核无误的,复核单位将拟享受补贴的单位进行公示。

  5.拨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七、收费标准

  免费申报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机构及地址:平陆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平陆县时代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6号窗口)

  联系电话:0359-8801057

  附件1:平陆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平陆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基本情况

  附件3:平陆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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