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5月25日上午,临汾洪洞法院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5月份集中学习。政治部副主任刘红荣主持会议,全体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夯实理论
综合办公室干警庞丽琼带领全体青年干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四章节。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战略全局,围绕防灾减灾救灾、风险防范化解、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作出系统性部署。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相关论述,清晰界定了新时代党员干部价值追求、政治立场与履职准则,为青年干警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淬炼业务
202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法律,不仅回应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呼唤,更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为蓝天碧水筑牢了法治屏障,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治理的新阶段。
赵城法庭员额法官王燕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题,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与重要意义、总体结构与核心原则、主要法律制度、重点法律责任条款等,并结合我院审理的相关案例,揭示了统筹适用刑事、民事法律责任的现代司法理念,确立了“流域行洪安全高于个人种植收益”的裁判规则,有力维护了汾河流域的防洪公共安全,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对流域重大公共利益的坚定守护。
樊昕晔 员额法官: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我深刻领会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守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党员干部和司法工作者的重要政治责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正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法治规范的关键成果,它系统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体系,填补了以往立法分散的短板,为生态保护筑牢了法治根基。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我深知司法是守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后我会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与《生态环境法典》内容融会贯通,不断强化政治站位与法治素养,精准把握法典立法精神与核心条款,立足审判岗位严格依法履职,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以实际司法行动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郭旺 刑事审判庭干警:在政治理论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对法院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司法政绩不是靠数字堆砌、形式包装,而是靠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每一次矛盾的有效化解、每一项权益的切实保障来体现。作为青年干警,我们要摒弃机械司法、形式主义,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刘倩文 政治部干警: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我深受教育、倍感启迪,对新时代生态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与法院干警的职责使命,有了更为系统、深刻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法治化成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立法实践。行远自迩,笃行不怠。作为法院干警,我将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始终心怀法治敬畏、严守法律底线。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与业务钻研,不断提升综合素养,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以严实作风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切实展现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