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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新质效标准 ,做实刑检主责主业 ——山西吕梁石楼县第一检察部专题学习最高检两项刑检质效标准
2026-06-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  王彩霞)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6月3日下午,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部门全体干警专题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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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与“效”的评判标准,着力完善刑事检察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分别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核心职能,对案件办理的总体要求、实体标准、程序要求、质效评价、责任落实等内容作出规定,是刑事检察基本业务、基本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引。两个规范性文件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大核心,细化了实体审查、程序规范、期限管理、风险研判、文书制作、案件评查等全流程要求,明确了办案质效标尺与负面评价情形,兼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新形势下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依据。  

  学习会上,分管领导对两项标准的核心条款、重点变化及适用要点进行了专题解读,干警们结合日常办案进行了交流研讨,一致表示在今后办案过程中将严格对标新标准,强化实质化审查,严守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今后工作中,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以两项质效标准为引领,以“五个体系”建设为牵引深植质效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守牢案件质效生命线,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可观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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