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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来趟山西吧,一起与长城对话!
2026-06-1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    长城以左、古郡之南。在山西晋北有这样一座小城,这里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汉、北齐、明三代古长城逶迤纵横,承载着两千载波澜壮阔的边塞过往。

  身处这座小城,悠悠驼铃仿佛穿越时空,将思绪拉回到很久很久以前:一位将军身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军事重镇,眼前仿若一片“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塞外风情,转瞬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豪迈悲怆涌上心头……

  是啊,这里的每一处长城都诉说着边塞传奇,每一块砖石都镌刻着民族交融。时至今日,这巍巍古城且听风吟,诉说着人民法院守护“根”与“魂”的故事。

  那年五月,赵刚在一个QQ群里发出所谓的“英雄招募令”,寻找懂盗墓的“好汉”,很快刘恒便进入他的视线。通过交谈,赵刚认为他是个懂行的“高手”,便和尹强、陶江开车将刘恒接到当地。

  之后,几人便四处转悠,寻找古墓意图牟利。他们辗转至这座晋北小城,发现一处三四米高,直径十多米的圆形土堆。刘恒认为“这个土堆是个古墓葬,下面肯定有‘宝物’”。

  于是赵刚又叫来了几名帮手,七人分工明确,围着土堆有的挖洞、有的运土、有的望风……结果却没有发现“宝藏”,只好作罢。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圆土堆并不是古墓,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土堆,而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烽火台。五百多年前,正是这一座座烽火台构筑起抵御外族入侵的边关屏障。

  案发后,经评估鉴定:盗掘地点位于烽火台南侧约10米处,七人的盗掘行为没有破坏长城烽火台本体,尚未损害古文化遗址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是对长城的整体历史风貌造成了一定影响。

  没有挖到“宝藏”,赵刚、刘恒等四人并不甘心。他们又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某县的一个小村,挖了两个盗洞,依然没有盗掘出文物。

  经过鉴定,这次盗掘地点是明长城二边外的烽火台,属于古代人工遗址,也是一处新发现的遗址。几名被告人这次的盗掘行为损坏了烽火台本体,对该古代遗址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造成了破坏。

  烽火台是长城防御体系中的单体建筑,是古代军事防御的重要设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作为人类活动的历史遗存,它的价值和作用是永恒的,不可再生、无法复制。

  “我们要站在长城本体及其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永续传承的角度,来审视这个案子。”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被告人在晋、蒙两地的盗掘行为破坏古长城文化遗址,妨害国家文物管理制度,不仅对文物遗迹本身及周边环境风貌造成危害和损害,也是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侵害,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考虑到被告人在山西的盗掘行为未破坏长城烽火台本体,应认定为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此外,这几名被告人分别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七名被告人四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

  长城,是历史长河中的防御传奇;

  如今,这浓缩着历史与文化的宝贵遗产,该由我们来守护!

  今年6月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5日起施行。

  山西法院将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用好刑事惩戒、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司法建议等手段,与文物、文旅、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共治,通过巡回审理、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增强古长城保护法治意识,让司法的触角延伸至长城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山西是长城资源大省,万里长城浩浩荡荡的千年历史,在这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时值盛夏,朋友们不妨来趟山西,与长城合影、与古堡对话,读一部爱国主义史、民族融合史、边塞军事史,于绵延古城上聆听来自远方的驼铃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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