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贺国伟)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7月2日,运城盐湖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召开集中约谈提醒会。辖区20余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相关股、所人员参加。

会议通报了2026年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以及检查发现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存在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并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文件及《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杜绝侥幸心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突出问题,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验明合格证明和标识,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下一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开展常态化检查、突击抽查和“回头看”检查,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无3C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对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进一步净化全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取得长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