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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山西吕梁岚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三个管理”创新实践纪实
2026-07-0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吕梁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深学细研、守正创新、数字赋能、权责明晰、统筹发力,充分发挥业务管理统筹指引、案件管理监督服务、质量管理纠错固本职能,分层分类、精准施策,落实落细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以全维度、闭环式管理举措,全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一、抓实数据精准管控,筑牢业务研判坚实根基

  真实、客观、精准的检察业务数据,是司法办案、态势研判、科学决策的核心支撑。为持续提升案件信息填录准确性,夯实数据管理底座,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院案管部门构建“智能筛查+人工复核”双轨核查机制,依托数检通、统计系统2.0规范性校验等数字化工具,实行每日智能筛查、每月随机抽查、季度专项人工核查等常态化工作模式,严格执行“每案必检”工作标准。期间累计核查案卡600余件,反向校验数据报表500余次,排查梳理各类填录问题226项。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案管部门逐项形成问题清单、核查通报及整改说明,全院公开通报,实现“监督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类”治理成效。

  先后组织刑事案件案卡填录专题研讨、问题检视剖析会议,深挖填录不规范背后制度短板与能力弱项;出台《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填录管理办法》,编制《案卡填录常见问题指引汇总表》,配套转发最高检《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填录指引》,同步推送至各业务科室对标整改。选派业务骨干赴省院参与数据核查专项实训,系统学习标准化核查流程与问题处置方法。

  系列举措落地见效,2025年下半年以来,省院多轮数据抽检该院问题量大幅下降,业务数据精准度稳居全市前列。依托高质量数据基础,该院自2025年一季度起,坚持每季度开展全院业务质效综合研判,对标全省、全市检察业务运行指标,深度复盘本院办案短板弱项,逐条形成改进举措。案管部门建立问题跟踪督办台账,动态跟进整改落实,累计汇总形成优化办案质效意见建议180余条,以常态化数据研判倒逼办案理念转变、规范办案流程,形成“数据分析—问题整改—质效提升”良性工作闭环。

  二、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打通案件提质增效链条

  (一)严把受理准入关口,夯实源头管控防线

  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受理审查源头管理,优化案管部门人员配置,增配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专职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监管工作。常态化组织案管干警学习最新案件管理规范,深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础法律法规,夯实专业履职能力。创新建立案件受理四级审查机制,根据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分层审核,同步深挖法律监督线索并分流移送对应业务部门处置。

  审查工作坚持形式要件与实体内容同步核查,重点甄别案件管辖权、移送期限、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要素。2026年以来,依法退回无管辖权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切实当好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质检员”“把关人”,坚决杜绝“带病案件”流入后续办案流程。

  (二)拓宽流程监管维度,实现各类案件全覆盖监督

  将流程监控作为个案动态监督核心抓手,聚焦高频多发违规问题、风险高发案件开展靶向监管。2026年上半年流程监控案件19件,其中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监督范围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全业务类型。严格对照《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要点》,开展嵌入式、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围绕文书制作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法定办案期限、强制措施适用等六大维度逐项排查纠偏。例如针对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承办人未评估整改成效即结案问题,案管部门第一时间制发书面流程监控,督促承办部门补全整改评估程序,及时纠正办案疏漏。

  针对流程监控类案事前预防作用不足的短板,创新增设内部工作提示机制作为补充监督手段,细分类案整改、办案指引、系统操作、线索移送、案件督办五类提示文书,从事前、事中、事后多角度补齐监管盲区,实现案件流程全方位、无死角规范管理。

  (三)紧盯末端关键节点,完善闭环整改机制

  聚焦案件审结、裁判文书接收、超期未结清理三大末端节点,以送案管理、裁判结果审查、积案清底为工作落点,持续强化案管部门对办案程序、裁判文书、超期未结案的末端监督,落实线上线下双重审核、一案一核刚性要求。

  对法院送达裁判文书开展实质审查,重点核查诉判不一致、量刑建议未被实质性采纳等情形,督促业务部门分析研判。累计发现并推动纠正裁判文书瑕疵6份,统一裁判文书审查标准、尺度与工作要求。建立积案动态清理机制,将超一年未办结案件筛查节点提前2个月,构建“提前排查、预防在先、精准整改”长效机制,2025年8月之前存量79件长期未结案件已全部完成清底整改。

  三、打造全方位精准服务,夯实一线办案保障支撑

  (一)智能应用先行试点,智慧案管释放改革效能

  该院被确定为山西省首批检察智能化建设15家试点院之一,先后向最高检调研组现场演示智能案件审查、法律文书三书比对、案卡自动回填等数字化功能,梳理反馈系统量刑偏差、文书提取等实操问题6项。在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试点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交流会上作经验分享与系统实操演示。

  自2025年10月17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依托案卡智能受理回填、文书智能识别扫描功能,高效办理审查逮捕、一审公诉案件70件,单案受理时长由30分钟压缩至15分钟,捕诉案件案卡智能回填率稳定保持95%以上。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理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案件27件,向市院报送试点应用报告4份,梳理上报系统优化建议24条,既为本院数字化办案提速增效加装“推进器”,也为全省检察智能化系统迭代完善、全面推广提供了岚县实践。

  2025年,该院广泛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覆盖41项监督业务场景,实现一级监督场景全域覆盖,以全新数字化监督维度推动传统办案模式迭代升级,充分释放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效能,锚定高质效办案核心目标。全面落地数智案管综合平台,依托业务态势总览窗口实时掌握全院办案动态,运用质效分析模块常态化研判业务短板,借助案件质量评查模块完成2026年首批专项评查,以数字化工具同步提升案件管理精度与工作效率。

  (二)拓宽人民监督渠道,以外部监督彰显司法温度

  该院以“三个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引入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管理全流程,组织监督员列席业务质效分析会、现场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推动规范化管理要求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紧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目标,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涉案财物保管室、检察官会见场所实地观摩监督,在严守司法规范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

  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丰富监督载体、扩大监督覆盖面。2025年至今,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各类监督活动32件次,其中听证19件,法律文书送达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各3件,不公开听证、出庭公诉、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检察建议落实督促各1件,巡回检察、业务培训监督各1次。持续推动外部民主监督与内部检察管理深度融合,让群众监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

  (三)规范涉案财物管控,构建特色闭环管理模式

  严格遵照《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聚焦涉案财物返还被害人、出借流转等关键环节,逐项核查扣押手续、财物处置意见、随案移送清单是否完备,常态化清点实物保管状态,严格执行“每日动态监控、每周实地盘点、每月全面清查”管理制度。

  坚持内外双向联动、权责清晰划分:对内厘清业务部门处置主体责任、案管部门保管监督责任,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对外主动对接公安、法院,统一达成“物随案走”移送标准,明确权属凭证单独移送、特殊财物公安暂存等例外处置规则。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套涉案财物管理台账、移送文书三重核对,对涉案财物保管室开展拉网式逐案清查。2025年至今,累计清查涉案物品244件、涉案款项2115.49万元,全部严格依照规定完成规范处置。

  四、常态化抓实质量评查,压紧压实全链条司法责任

  自统筹推进“三个管理”工作以来,该院高标准完成市检察院交办捕后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任务。2026年,统筹部署年度案件质量管控工作,组织检委会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制度规范。

  由案管部门牵头组建专项评查工作组,印发《岚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批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方案》,聚焦2025年度捕后轻缓刑案件开展靶向专项评查。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反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现场通报《案件专项评查综合反馈报告》,梳理归纳办案共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王义平检察长在总结部署中明确要求,持续压紧压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把关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常态化质量评查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统筹贯通“业务、案件、质量”三项管理作为核心抓手,在服务县域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坚守初心,在深化数字检察改革中激发内生动力。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案件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持续健全现代化检察管理体系,以精细化管理赋能高质效司法办案,全方位推动岚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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