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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动护“未”来——山西吕梁石楼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
2026-07-1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7月8日上午,吕梁石楼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就一起涉未成年人共有纠纷案件进行深入研讨。该案在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院高度重视,法检两院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共商共议,凝聚司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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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原告刘某系未成年人,因其母亲发生交通事故去世,涉及第三人某保险公司和第三人刘某波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的问题,此前已有生效判决对相关款项作出处理,但未明确原告(死者女儿)与两被告(死者父母)的共有债权如何分配等问题,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进入该院再审审查程序。

  研讨会上,该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司贵生、承办法官刘二平介绍案情进展:因案件第三人刘某波无法取得联系,该院依法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并前往未成年当事人家中实地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真实诉求,目前该案已确定开庭时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迎春、检察官李美琴结合抗诉及检察建议发表意见。两院围绕共有债权分配原则及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展开讨论。

  研讨中,两院一致认为,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生活保障,调解为最优解纷路径,下一步,两院将协同发力:主动联系原告父亲及两被告、第三人,引导三方从未成年人长远利益出发,理性协商,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份额,确保其生活与教育有稳定经济支撑。

  此次研讨加强了法检两院的沟通协作,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理念。两院表示将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既维护司法权威,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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