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李佳芳)12月8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深圳市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意见》等22份文件,健全完善内外各项工作机制。市检察院成立涉黑恶案件指导办案组,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建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提升办理涉黑恶案件专业化水平。深圳检察机关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为办案准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批捕涉黑恶案件14件44人,起诉19件52人,办理上级机关督办案件2件。
深圳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着力深挖扩线,不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深圳检察机关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多方发动,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建立健全涉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强化多种渠道摸排线索,明确涉黑恶线索办理流程;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实现涉黑恶线索举报及核查常态化;完善线索办理程序,对群众举报或上级机关移送的涉黑恶线索开展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受理、分流、转办、承办、核查制度;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和反馈,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上级机关交办线索8条。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源头治理。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增强检察建议力度和实效,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风险点精准预警提示,持续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检察院出台扫黑除恶行业领域治理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从加强两法衔接、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相关行业领域重点问题得到彻底根治。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7件。
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犯罪深圳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2020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共批捕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34件42人,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84件117人。建立重大敏感案件联动机制。加强对下指导、督办工作,明确基层检察院发现安全生产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置要求。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安全生产案件8件,有效确保办案质量。继续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展开沟通、协作,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创新监督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深圳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助推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监督模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其中以“跟踪整改+合规治理”推动溯源治理。宝安区检察院在燃气安全专项检察监督结束后,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建议宝安燃气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并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流程、堵塞漏洞。
以“企业合规+普法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南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工地高坠事故案时,经综合考量对涉案企业依法启动合规考察,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计划,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涉案企业开展全面整改,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树立了合规示范。
通讯员:郭夏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