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等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陶钧等96名同志、追授张琛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罗兰等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山西3家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全国优秀法院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沁源县人民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
郭晓琴(女)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学武介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国鹏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杜渊文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秀华(女)怀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宁爱玲(女)稷山县人民法院西社人民法庭庭长
连林梅(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智玲(女)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