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鹏)近日,山西一支队八大队民辅警在吕梁西收费站执勤检查时,查获一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

民警现场固定证据,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指出故意遮挡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予以相关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防虫网、纸片、光盘、布条等遮住号牌,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号牌,使用油漆、泥浆等覆盖号牌;在号牌上粘贴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汉字、字母或数字识别;在号牌上喷涂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
01、碍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会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并记录,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02、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03、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会严重干扰正常的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心理压力,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04、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载运输、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从而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法定身份标识,侥幸心理是事故的祸端,遮挡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号牌清晰完整,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