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秦琴)朋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两卡”逐渐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部分群众由于社会阅历浅、法治观念薄,容易被诈骗分子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下面让我们看看真实的案例,提高防范意识,远离“两卡”犯罪。

5月8日,长治武乡县公安局故城派出所抓获嫌疑人李某某。目前,李某某因非法出借银行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情况
2024年4月3日,李某某接到一陌生男子来电,称其可以帮助办理贷款问李某某是否有意愿办理。李某某听后表示愿意。对方又称需要提供银行卡查一下额度,待李某某提供银行卡后又称,银行卡有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刷流水”才可以获得贷款。于是在该男子的安排下,李某某到达太原,与该男子安排的另一男子见面。并将自己的手机、密码等信息提供给与其见面的男子进行“刷流水”“刷脸认证”。
经查,李某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出借“刷流水”期间,流水数万余元。
警方提醒:在电诈案件中,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都会把诈骗得来的钱经多层转账“洗一洗”后,才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来的银行卡,就是赃款“洗白”的工具。
诈骗团伙或洗钱团伙往往利用贷款人急需资金周转或需要大额贷款的心态,欺骗贷款人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等供他们“跑分”,而贷款人最终不仅无法收到承诺的“贷款”额度,还可能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甚至自己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