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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版“检察建议”请查收!
2024-06-0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十年寒窗苦读日,今朝金榜题名时。高考是一场公平、诚信的才学比拼,也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点。为给广大高考学子加油打气,提升考生和家长对高考诈骗的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检察官们发出一份高考版“检察建议”请查收!

  1、组织高考作弊

  高考期间,有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吸引诱骗考生。他们招募高校在校生充当“枪手”,以“重金包过助力高考”“考试工具先进”等口号为噱头,引诱考生交高价“预付订金”,安排“枪手”替考,或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各种作弊器材为其传输答案。

  典型案例

  2020年高考前,某地考生朱某某伙同温某(另案处理)商议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由朱某某提供试题,温某负责寻找“枪手”,共同出资付“枪手”做试题费用。

  考试期间,朱某某将手机带入考场,将试卷拍照发给“枪手”,“枪手”作答后发答案给考生。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被迅速抓获。考生朱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

  2、雇人替考

  为了能“帮”孩子一把,让孩子能够考上理想大学,有的家长想尽各种办法,不惜花重金为孩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给孩子替考。结果人财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典型案例

  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两名舞弊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被警方抓获。

  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更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3、虚假宣传

  高考来临之际,不法分子活跃在各个网络平台和交流群中,兜售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宣称“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等,并以需要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

  检察官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

  广大考生及家长切勿听信能够提前拿到高考真题或答案的言论,不要在网上购买所谓“高考真题”“绝密答案”,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随着大家对高考逐年升高的关注,高考也成了一个热门的大话题。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和无良商家会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借风“挣钱”。

  检察官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备考期间保持冷静,带好考试需要的一切物品,切勿轻信高考真题可买卖等虚假信息,中了无良商家的圈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浪费宝贵的复习时间。

  最后祝广大高考学子:合抱之木,生于毫未;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十年磨一剑,今日拔剑出鞘。愿你走上考试的战场,有壮士出征的骄傲,高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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