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6月19日下午,长治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闫红花、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晓、第二检察部主任高庆祥及潞城区检察院、屯留区检察院、武乡县检察院部分刑事检察条线办案人员到潞州区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会,该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宋世剑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全体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议以潞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两起不捕复议复核案件为切入口,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闫红花副检察长指出,检察办案应当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将“三个善于”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充分延伸办案职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潞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世剑作表态发言,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研讨会,市院各位领导指出该院在办案理念、办案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距离人民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好“三个善于”的内涵要求,以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认真细致、用心用情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善于监督、敢于碰硬的监督意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