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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曲沃:“司法救助+多元帮扶” 为“沉睡”的他点亮希望之灯
2024-07-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我弟弟最近能睁开眼睛了,虽然目前还是没有意识,我想他会慢慢好起来的,千言万语表达不了我们的感激之情,谢谢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给予我们的救助,感谢党的好政策。”在临汾曲沃县院对司法救助案进行回访时,祁某的堂哥告诉检察官,其弟弟目前情况在慢慢好转。

  一个只有27岁的年轻人,在生命可以绽放更多精彩的时候却不幸成为植物人,没有意识、不能进食、肌肉僵化......母亲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又意外去世,看到这一幕,大家都非常揪心,曲沃县院协同县民政局、残联、妇联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对该家庭开展全方位救助帮扶,实现了“立即救”与“长久救”的有机衔接,为“沉睡”的他点亮了希望的灯。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

  2023年11月22日晚,祁某在回家的路上突遇车祸,导致其头部受伤当场昏迷,经鉴定构成重伤一级,案发后肇事司机张某驾车逃逸。曲沃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祁某负次要责任。祁某被路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虽做过两次开颅手术,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由于经济困难,祁某在医院的住院费用均是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基金垫付、爱心人士捐款以及民政等部门的临时救助。因在医院花费较高,又无人照顾,祁某只能出院,在村委会的协调下,祁某住进护理院,平时靠插管打流和康复护理维持生命,每月仅护理费就需要5200元,高额的护理费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张某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被害人祁某生活困难,亟需救助,因此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

  控申部门第一时间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前往被害人家中及其所在的村委会实地走访。经调查核实:祁某家原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祁某的母亲系智力残疾合并肢体残疾,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祁某的父亲系退役军人,儿子出事一个月后因突发脑出血去世;祁某今年27岁,尚未结婚,系家中独子,也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和经济来源,现因车祸导致颅脑损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肇事司机张某今年63岁,平时靠打零工为生,无其他经济来源,案发后仅赔偿三万元再无赔偿能力,致使祁某家庭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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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多方联动的救助

  曲沃县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家庭因案致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且祁某与母亲系退役军人家属,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为其优先办理,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控申干警仅用一周时间就为祁某家申请到五万元司法救助金。因祁某母子二人均无自理能力,无法支配司法救助金,为确保资金切实用到祁某的治疗及恢复上,曲沃县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托管”的发放模式,与祁某所在的村委会、祁某的堂哥签订《司法救助金代管协议》,规定其堂哥在检察院及村委会的监督下管理并支配该笔资金,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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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该家庭的实际困难,曲沃县院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并组织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村委会、护理院等部门共同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联席会,各部门高度重视,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为祁某家庭制定了具体帮扶方案。通过检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解决了被救助对象在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供了长远的生活保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背后,都有令人心酸的悲伤故事,也有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温暖帮扶。司法为民永无止境,曲沃县院将继续依托“检察+N”救助模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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