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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临县检察:公开听证守护安全生产
2024-08-0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赵亚路  张利康)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吕梁临县检察院召开首例危险作业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临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加会议,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唤平主持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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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由临县应急管理局查获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宋某某因煤矿在主斜井口进行电氧焊,可能致使一氧化碳浓度升高,便授意当班的井下巡检员石某某、张某某,使用气球包裹煤矿井下19台一氧化碳传感器进气口,使其不能监测出一氧化碳浓度产生报警。

  办案检察官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作为该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气球包裹煤矿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进气口,破坏了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系统,使其无法正常监控一氧化碳浓度,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但考虑到三人系初犯、偶犯,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临县检察院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并将拟做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与会人员结合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发表了意见,经充分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我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都怪我法律意识淡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被不起诉人宋某某诚恳地说。此次公开听证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又有效地教育和感化了犯罪嫌疑人,让群众感受到了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同时彰显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下一步,临县检察院将继续把公开听证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有效路径,让司法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做细,让检察护企助企“可感受”“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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