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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守一方山水入画 护一城百姓安康
2024-11-2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清凌凌的水来,蓝莹莹的天……”这是流行于20世纪50年代的歌剧《小二黑结婚》中,女主角“小芹”的经典唱词,而书中的故事就发生在晋城市沁水县沁河畔。穿越半个多世纪,沁河一路蜿蜒流淌,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更见证着晋城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执着追求。

  带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晋城市检察机关以初心为墨,执公益诉讼画笔,守一方山水入画,护一城百姓安康。

  擦亮绿水青山生态底色

  8月7日,沁水县检察院干警来到张峰村淡水三文鱼养殖基地回访,只见这里水质清澈,养殖条件适宜,经营户胡进富一见检察官满脸笑意。这一片水域属于沁河流域,得益于检察机关的保护,他养殖的三文鱼长势喜人,收获在望。

  沁河,黄河一级支流,也是晋城的母亲河。沁河在晋城境内长168千米,沁河流域晋城段是黄河重点生态区、黄河文化重要承载区和资源富集区“三区”叠加地带,是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区域。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晋城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2023年10月,泽州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巴公镇某地露天废弃矿山未及时进行修复治理,矿坑像“伤疤”破一样裸露,地形地貌破坏严重,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面对这笔“生态欠账”,泽州县检察院立即行动,经调查核实发现,泽州县共有11个乡镇涉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其中完成治理任务的7个,还有4处废弃矿场生态修复工程尚未开展。而此4处工程是国家、省、市重点推进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原计划在2023年开始施工,6月底完工,但因施工中因存在原有采矿设备未拆除、场地被出租、占用、存在经济利益纠纷等情况,导致进场施工受阻,项目推进治理进展缓慢。

  了解情况后,泽州县检察院组织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案涉地属地政府召开磋商会,达成一致整改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职责,科学合理制定修复方案,及时派驻施工队和机器进场施工,属地政府依法协助配合,及时清扫进驻障碍。同时,针对修复工程涉及的赔偿、利益纠纷等问题,泽州县检察院通过6次现场协调会协调属地乡镇、行政机关、相关人员解决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经济利益纠纷引导诉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针对采矿设备未拆除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厘清责任关系、限期拆除,推动县自然资源局出台有关文件、下发协同治理通知书等协同整治。最终,大家针对修复治理方案达成一致认识:拆除矿山机械设备、填平开采遗留现场、消减边坡高度、因地制宜覆土栽种树木、播撒草种、耕作农作物等。

  今年2月27日,泽州县检察院收到行政机关回复,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就整改效果进行实地走访。现场,废弃的矿坑被填平,裸露的山体被复垦,昔日满目疮痍的破碎地貌变换成现今遍布连翘、侧柏、草场的绿色茵茵,绿色已经成为这里最美的底色。

  保护古长城历史风貌

  百里石长城——晋城市境内的战国长城,始建于长平之战后期,对研究“三家分晋”“长平之战”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于1986年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长城现存7个点段,长约17公里。然而,面对未经批准擅自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修建建筑的情形,谁来保护“受伤”的长城历史风貌?

  “这一带建有瞭望塔、畜禽养殖场、林场职工宿舍、信号塔、废弃管理用房,涉及面积大,存续时间长……”3月,晋城市检察院在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中发现,高平市内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有大量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长城安全和历史风貌。

  原来,该段长城处于某煤矿管理的林区范围内,因煤炭检查需要,某煤矿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煤炭检查站,后改建为畜禽养殖场。后又因森林防火需要,某煤矿又擅自修建1座三层瞭望塔和1栋两层林场职工宿舍楼。为此,高平市文物部门曾两次向该煤矿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相关建筑,恢复原始地貌,但整改未果。

  古长城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还原被破坏的古长城历史风貌,晋城市检察院向负有文物保护职责的晋城市文旅局和高平市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保护履行文物保护和长城保护工作职责,加强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执法巡查等工作,消除影响长城安全和历史风貌的违法违规情形。第一时间,晋城市文旅局、高平市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晋城市检察院还组织召开督促保护战国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推进会,就积极推进长城受损问题整改达成一致意见。

  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一个月后,该煤矿涉及的7处建筑物全部被拆除。以此为契机,高平市政府还同步制定长城保护工作落实责任、执法巡查、看护员管理等工作制度,为长城遗址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不仅如此,晋城市检察机关还稳步推进长城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将卫星遥感技术、“益心为公”平台、无人机等技术贯穿办案全过程,聚焦全市范围内15处长城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立案办理1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遗址保护标识缺失、日常巡查不到位、点段档案缺乏等7个具体问题整改到位,让穿越历史沧桑的古长城遗址再现往日风光。

  守护群众可感受的美好

  民有呼,我有应。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往往折射在身边的细微琐事中。工作中,晋城市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百姓身边的关切事、烦心事,通过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美好环境,幸福共享。沁水县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某居民区后边存在大量未清理的建筑垃圾,也未采取任何防尘和覆盖措施,致使周边地区时常出现扬尘天气。他们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各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组织力量对两处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清运等分类处置,对地面进行绿色防尘网覆盖,合理地解决了困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扬尘污染问题,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恢复。

  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晋城市检察机关以“网红”探店故意模糊兴趣分享与商业广告边界为小切口开展专项调查,通过听证会+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强化对“网红”探店互联网违法广告行为的监管,并会同行政机关召开联合行政约谈会强化释法说理,引导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美绿水与青山,最是寻常烟火气。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道路上,晋城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紧扣“公益”这一核心,为做好公共利益“守护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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