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近年来,随着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手续的大幅简化,一些企业利用“空壳公司”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合法经营主体利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吕梁石楼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小案”入手,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不断扎实推进“空壳公司”依法治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7月,石楼县检察院在办理韩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注册成立两家“空壳公司”,以非实际交易为依托,虚构、伪造、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取利益,此类犯罪行为不仅扰乱税收管理秩序,还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承办检察官在调查核实时发现,这两家公司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存在典型的“空壳公司”特征。
为有效清除市场上的不法经营主体,承办检察官结合最高检“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内容,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涉案企业依法处理,同时对两家“空壳公司”开展治理行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对两家涉案公司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彰显了法治对于净化市场环境的强大力量。
下一步,石楼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护法治、促营商、强服务”的原则,持续深化“空壳公司”治理,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依法履职的“都管”,助推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构建打击治理“空壳公司”的长效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