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卫华 卢志奇 尹增斌)为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公安机关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坚决纠正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做好内部人员过问打探工作事项填报记录,规范执法行为。近日,按照省市关于再次自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会议精神要求,晋中平遥县南政派出所及时召开自查活动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所长张永明同志带领全体民辅警重温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文件精神,随后单位民警按要求填写二零《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登记表》,全面梳理相关信息后汇总本单位自查情况,填写了《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
张永明强调,全体民辅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遵规学规守规,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严守司法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