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辉东
新时代,检察管理要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型为一体化的“三个管理”,不仅是对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更是对检察工作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三个管理”模式提出促使检察机关更加关注案件办理的实质内容,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
一、以“业务管理”为纲,实现宏观管理方向更明。
业务管理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侧重宏观的管理,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要以“三个结构比”为重要工具和方法,推动检察业务管理不断跟上发展需要。履职结构比的价值在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关键看办案规模情况。要站位宏观,分析“四大检察”办案数量占比,研判检察履职是否充分、法律监督短板是否补强。案件结构比的价值在于统筹办案和监督,关键看监督质效情况。要分析依程序办案和依职权监督的占比,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破解“重办案轻监督”的问题,提升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案源结构比的价值在于促进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关键看主动发现线索情况。透过主动发现线索的比例看检察内部线索移送、数字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等机制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拓展线索来源。
二、以“案件管理”为基,确保中观上抓手更实。
案件管理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侧重流程的管理,关键在于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要以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重点关注不捕不诉、无罪判决、监督意见未被采纳等案件,重点查找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释法说理,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分析研判、案件评查等促进问题整改,引领质效提升。要以评查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加强对案件评查中发现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突出对关键问题、重点环节的内部把关和实时关注,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要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整体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暴露出的案件流程管理中的短板漏洞,针对性提出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做到“严管”“厚爱”结合。要一体抓好评查和评比,做实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不断提高各类法律文书质量,营造依法履职、高质效办案的良好氛围。
三、以“质量管理”为要,做到微观执行更准。
质量管理贯穿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侧重结果的管理,主要任务是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要一体抓好个案、类案和综合审视,既纠正个案质效不高问题,也系统分析司法办案中的类案问题、普遍性问题,推动个案整改、类案治理、建章立制。要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多角度开展审视,看检察履职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群众利益需求的一致性、与经济发展大局的融合度,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履职协同性。要推动反向审视与其他检察机制的衔接融合,确保与案件评查相结合,与在办理案件风险防范相衔接,与“三全”考核相配套,让检察考核从简单依赖数据指标的“一元模式”向数据研判、案件评查、反向审视、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多元评价”转变,引导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