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晋中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街道、乡村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宪法日宣传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雒春炜参加活动。
“宪”在街道
在永安西街上,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向过往行人发放宪法等法治宣传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崇尚宪法,敬畏法律。并对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
“宪”在基层
在丰盛村村委会大院里,干警们向村民们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宪法和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宪法精神深入农村基层,促进农村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下一步,平遥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效果,为增强公众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