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为加大惩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8月28日,吕梁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举办打击洗钱犯罪同堂培训。此次培训由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副行长李全德、反洗钱科科长李永梅以及反洗钱科一级主任科员郭润生进行专题授课,汾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小亮主持会议,邀请汾阳市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各银行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

会上,李全德副行长介绍了吕梁市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李永梅科长对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了解读。最后,郭润生主任就县域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做专题授课。郭润生主任以吕梁市判决生效的八起反洗钱案例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如何认定洗钱犯罪、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刑法中规定的四种洗钱方式以及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新型洗钱方式等,为提升一线办案人员的反洗钱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指导。
汾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宇峰表示,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单位的系统性工作,汾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沟通交流,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反洗钱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拓展,为维护汾阳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次同堂培训内容丰富,为参会各方达成思想共识,明晰认定标准,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汾阳市检察院将继续丰富反洗钱同堂培训模式,为相关单位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洗钱案件办理质效,共同构建反洗钱“防火墙”,切实维护辖区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