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许国鹏)盯“逃”不放,追“逃”不停。运城稷山公安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坚持抓捕、劝投“两手抓”,使在逃人员无处遁形。近日,稷山县公安局成功劝投两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案情回顾一
8月25日,稷山县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外省逃犯。
8月18日,翟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女,57岁,籍贯系稷山县翟店镇)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广东省东莞市茶山分局上网追逃。经进一步排查,民警了解到杨某常年租住在运城盐湖区,且住所不固定,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为尽快让杨某归案,民警多次与杨某家属面对面交流,一方面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主动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政策;另一方面,从情感层面出发,深入分析逃亡生活对杨某个人以及整个家庭的长远负面影响,鼓励家属积极协助警方,劝说杨某早日投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沟通下,家属最终理解并支持警方工作,主动劝说杨某投案。8月25日,杨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翟店派出所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移交广东省东莞市茶山分局。
案情回顾二
9月5日,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持续发力,成功劝投一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上网追逃的历年逃犯。
2024年8月1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4岁,稷山县翟店镇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吕梁市文水县公安局列为上网逃犯。民警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决定从黄某家属入手寻找突破点。
民警多次与黄某家属沟通,没有一味强硬施压,而是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主动投案可依法获得从宽处理的政策,同时也帮家属分析逃亡在外对黄某个人前途、家庭团圆的影响,逐步打消家属顾虑,家属表示会主动配合劝投工作。
经过民警不懈努力,家属最终被说服,积极联系黄某劝说其投案。2025年9月5日,黄某到稷山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移交吕梁市文水县公安局。
警方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在逃人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早日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