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晓红)9月13日,运城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条山大街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中,依法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晚22时许,民警在辖区条山大街夜查行动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R2***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陈某身上散发出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陈某当场承认自己下午在家中喝了白酒,虽然知道酒驾违法,但每天不喝点就感觉浑身不舒服。民警现场对陈某进行了严肃教育批评,并向其讲解酒驾的危害及应承担的相应后果,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法,并表示再也不喝酒开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