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晓丽 马君慧)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行为,临汾洪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辉钢一行走进山焦第一小学,为在校学生带来一堂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宣讲法官以“厘清玩笑与欺凌的边界”为切入点展开授课。结合校园里常见的起侮辱性外号、推搡打闹、刻意孤立等场景,清晰区分玩耍互动与校园欺凌:偶然发生、双方自愿、彼此愉悦的相处是玩笑;而主观故意、单方实施、反复多次并给他人造成痛苦的行为,就属于校园欺凌。
随后,宣讲法官依托真实典型案例,逐一剖析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类行为的表现形式与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没有动手”不代表没有伤害,言语羞辱、社交孤立、线上造谣等行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课程尾声,李辉钢副院长向同学们寄予三点希望:一要学法、知法、守法,从点滴小事规范自身言行,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筑牢自我保护防线,遭遇欺凌勇敢发声、及时求助,学会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要凝聚师生合力,对校园欺凌保持“零容忍”态度,携手守护平安和谐、温暖向善的校园。
本次法治宣讲紧扣小学生认知特点,内容接地气、讲解通俗易懂,发人深省,取得良好普法成效。下一步,洪洞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坚持用青少年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思维,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护航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