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自1月8日起正式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相关体育赛事政策也发生一系列变化。
1月9日,浙江省体育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待到3月后,老百姓在家门口观看各类体育赛事的愿望将实现,届时浙江省体育赛事将敞开‘大门’,面向全体观众。”
据浙江省体育局竞赛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相关体育赛事仍遵循‘不禁止’‘不提倡’‘不举办’的原则,全省不硬性禁止举办各类体育赛事,3月前不提倡举行各类竞技性较强体育赛事,省本级各类体育比赛3月前原则上不举办。”
该负责人称,只要是竞技比赛,都有一定强度。虽然已经放开,但由于“阳康”后,大多数人的身体状态恢复需要一定时间,恢复期间不能开展剧烈运动。特别是青少年相关的比赛,组织方要充分考虑孩子们身体情况,等身体机能恢复后再举办。
上述负责人表示,除了3月后向观众开放外,省内所有体育赛事还将严格有序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新修订《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执行和申报,实现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和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