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高飞 通讯员 牟廷栋 牟淼)2月22日,酒城泸州高朋满座,共观四川泸州市首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成果展。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琪,泸州市政协副主席唐杰,泸州中院院长李俊,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出席成果展,并同台为“2023年泸州市市域社会治理活动月”揭幕。 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各界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泸州市紧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成绩卓越、亮点纷呈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响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号召,在法治领域荣获“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在基层治理领域荣获“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在深化改革领域荣获“四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等。
刘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泸州市自2020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全市上下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市域社会治理与城市高质量发展一体谋划、融合推进,党的领导得到了全面加强,社会大局实现了持续稳定,平安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效,社会治理提升了整体效能,依法治市获得了显著进展,政法队伍展现了实干担当。
刘峰强调,泸州的“石榴籽”调解模式、“纳爱”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大数据警务、清单制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一批优秀工作经验相继在全国、全省推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本次成果展既是对全市三年试点创建工作的一次总结和检验,又是对下一步成功通过中央验收的蓄势和展望,还是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群众知晓度的有力举措。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攻坚试点验收为契机,推动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我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奠定坚实基础。
泸州市纳溪区委政法委、泸州市应急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