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长宁县110接到报警:喂,长宁县公安局吗,井江某幼儿园发现一只认不到的鸟,可能受伤了,请你们派出人来看一哈。当即,井江派出所出警并报森林警察大队处置。
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为了防止它在教室到处乱窜发生危险,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在不伤害到“小家伙”的前提下将其进行了临时安置并带回了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与林业和竹业局野保工作人员随后赶到井江派出所,在对其细致检查中发现猫头鹰翅膀都有明显外伤。
经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xiao),数量非常稀少,是小型猛禽的一种。考虑翅膀受伤其无法飞行,工作人员将领角鸮带回单位进行临时救治。下一步,林竹局将进行科学评估,将其放归到自然生态环境中。
(李佳芳、肖黎、向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