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吴越人 金采妮)6月25日,《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本栏目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已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浙江省实际,总结提升近年来浙江省科普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创新特色。
同时,全面提升全社会对科学技术普及重要性的认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指示精神贯穿始终,坚持科普与科技创新并重,强调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从科普组织管理、科普资源、科普活动、科普人才、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对新时代科普工作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从而解决当前存在对科普工作认识不到位、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晰和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不完善、网络伪科普流传等问题。
另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在会议中说,针对网络上那些打着科普旗号混淆视听的问题,这次立法也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目标作了一些尝试,包括:强化科普主体对科学性把关负责、建立证伪辟谣工作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在对近年来浙江省科普工作创新实践进行总结提炼,条例将积极有效的实践创新,包括生态文明知识科学普及,湖州、萧山的公共场馆科普化,科普数字化改革,科普专业人才职称评聘,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院士科普基地等,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在全省实施,充分展示了浙江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本色。同步,会议还就条例中的其他重点内容展开了说明,明确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聚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开展公益科普活动,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自觉协同、开放合作的原则。再明确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科普要求,条例分别对幼儿、中小学校学生以及老年人群体的科普工作作出规定,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中小学校应将科学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老年大学和养老服务机构等应当完善科普服务功能。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气象、地震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科普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的科普。
据了解,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条例规定:
一是明确建设浙江全省统一的科普资源库,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科普数字化应用系统。
二是明确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是推动建设综合性科技馆、专业科技馆,配备流动科技馆或者科普大篷车。
四是支持科普教育基地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
五是鼓励推进科普设施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科普场馆。
六是充分利用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开展科普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改建为科普设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类、行业类科普设施。
浙江省省科协副主席陆锦在会议中说,从全国范围科技馆发展水平来看,浙江省科技馆建设存在规模小、数量少、覆盖面不全等问题。针对这些不足,除了加强科技馆建设,条例还积极推进科技馆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实验室等科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上,条例规定加强科普类学科和人才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师培养体系和科普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和科普专业人才职称评聘机制。同时强化科普工作保障激励,条例构建多元化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加大科普奖励力度,在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设置科学技术普及类别;建立科普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科普统计和科普工作评估;建立证伪辟谣工作机制,加强传播内容科学性审核。
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周土法在会议中说,民营企业是科普事业的重要力量,要让企业参与科普,既有责任感,也有获得感。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数连续24年位居榜首。省科技厅将结合抓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普展教、科普玩具、科普网络与信息等新兴科普产业、鼓励新办科普企业。引导全省现有的74家科技领军企业、12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带动全省3.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率先加大科普投入,利用自身技术、设施和服务优势制作科普产品,建设科普基地,向公众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同时,省科技厅将同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企业科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证企业科普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