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志坚)8月7日,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苗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峰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庭审过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担任审判长。

审查起诉阶段,李峰带领办案组第一时间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核实证据,多次组织碰头研究,对关键犯罪事实和情节精准把控。组织听取辩护人和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困难后,积极为被害人亲属申请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开庭前,李峰带领办案组充分预设争议焦点,周密制定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李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苗某某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庭讯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地进行了举证,并对监控视频等关键证据当庭播放。在法庭辩论环节,李峰从案件定性、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开展法治教育。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是否适用从轻处罚规定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被告人苗某某当庭认罪,案件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长治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已成为常态,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职办案、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