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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某某等25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2024-02-0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耿增勤)1月31日,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等25人敲诈勒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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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自2021年以来,王某某、王某纠集多人,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孙某某、赵某某、詹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李某某、余某甲、宋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余某燕、韩某某、曹某某、唐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组织、纪律严密,统一着装、统一话术、定期清除手机数据,冒充“某某杂志社”、“河南某某杂志社”、等记者身份,分组多次到平顶山市、洛阳市、焦作市、南阳市等地市,威胁厂矿企业、党政机关,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企业存在环保污染问题或在网络上发布党政机关负面新闻为由,以“订购杂志”、“帮助企业发宣传稿件”等名义作为幌子对厂矿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该犯罪集团自2021年以来先后对平顶山及周边地区厂矿企业、党政机关等400余家单位实施敲诈勒索500余次,涉及敲诈勒索金额共计190万余元。该犯罪集团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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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被告人数多,25名被告人分别羁押在4个看守所,庭审难度大。为此,宝丰法院提请县委政法委牵头提前召开庭审预备会,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安全保障预案,成立了工作专班,下设安保、后勤、医疗保障等工作小组,在庭审现场安排了医护人员和120急救车辆值班,各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当天宝丰法院全体法警和抽调的50名公安干警共同负责庭审安保及押解工作。庭审活动从1月31日上午9点持续到晚上11点,历时14个小时,共有80余人次参加旁听。整个庭审活动顺利安全,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通讯员: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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