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王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办理行政案件的最终目标。
近日,河南省高院行政庭在办理苗某诉项城市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中发现,该案从表面上看是因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之诉,但当事人的实际目的是想解决商品房交房、办证问题,且苗某只是具有同样利益诉求的70多户业主中的一户,其他70多户业主在本案的诉讼中平摊了诉讼费和律师费。承办法官王宁马上意识到,本案虽然是个案,但背后还有70余案诉讼的可能性,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后续不仅会有行政诉讼,还会有民事诉讼和群访的可能,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下大力气化解本案的实际争议。
在摸清当事人真实的诉讼目的之后,王宁法官和法官助理马永旺决定从当事人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出发,先努力解决交房和办证问题。两位同志首先联系了项城市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吴主任,又通过吴主任联系到项城市不动产中心的邓主任,同时联系悦龙台负责此项目的负责人刘某某,才了解到办证问题实际上可以解决,只是需要等房地产开发商税务发票、物业维修基金账号和贷款测试等问题解决后,才可以办理。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防止各个环节办事拖沓,两人不等不靠,每一个问题环节都多次直接联系具体负责人,协调项城市不动产中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路绿灯”办理当事人的房产证。在多轮协调、各方共同努力下,苗某和其他的70余户都已经成功拿到了房屋钥匙,办证事宜也已经全部受理,近期就能拿到不动产证。苗某申请撤回本案起诉和上诉,其他的70多户业主也明确表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苗某和项城市政府均向承办法官寄来了感谢信,案涉实际争议得到化解。
问题解决后,原告给法官说:“买个房子拿不到房产证,就像心里一直压着一块大石头,现在这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项城市政府也多次向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成功化解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信访、诉讼等风险,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总结本案的调解过程,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案件首先要找准当事人的真实诉讼目的,确定调解目标,然后针对实际困难一个一个解决,并且一定要不等不靠,一点一点推进。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问当事人最多的一句话是:“上次已经沟通好的事情,进展的怎么样了?”通过这样的反复交流,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真心为其着想,实在帮其办事,逐步建立起信任,这也是后期案件能成功协调化解的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办理案件要坚持穿透性审理,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边”,努力实现“一案调多案了”的办案效果。就本案而言,房子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如果不能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仅在法律程序上进行裁判,再合法的判决也难以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本案的办理不仅要解开表面信息公开案件的“法结”,更要化解老百姓实际关心的交房和办证问题的“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河南省高院胡道才院长多次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盯,一件一件处理好”。今后,行政庭将继续坚持逢案必调、逐案攻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用理的处理好每一起行政争议,坚决避免程序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