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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头就打”“清查行动” 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重拳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柯炳鑫)网恋很美好,“奔现”需谨慎。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多起举报,举报人反映其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网友、陷入爱河、远赴海沧“奔现”,没想到网友不谈恋爱只谈钱,向举报人鼓吹“自愿连锁经营”“海西投资计划”等投资项目,称交69800元就可以得到1040万元。暴富与爱情唾手可得,没想到钱一交,落得人财两空。

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举报人反映的是典型的“1040”传销,不过这次传销分子“旧瓶装新酒”,假借网恋之名引诱他人进入传销陷阱。依据举报线索,今年6月,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沧派出所、嵩屿派出所、街道对禹州领海、华侨金海岸、未来海岸等重点小区开展四次“清查”行动,面对传销分子躲藏、转移窝点、拒绝配合的情况,执法队伍昼伏夜出,充分发挥整治中介、约谈房东、停水停电等打击传销“十步”法的机制优势,成功清查涉嫌传销的场所40余处,核查相关人员362余人,清退、劝返误入传销陷阱的人员150余人,对两条涉传“人员链条”进行深入追查,将彻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2020年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强化风险监测、强化打击力度、强化宣传发动”三个方面出发持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开展,通过线上网络实时监测,线下网格充当哨点织牢织密传销监管“网络”。同时铁腕整治违法行为,对传销行为坚持“冒头”就打,核查处置“1040”传销及医美、现货交易、培训领域等传销线索、案件30余起,罚没款90多万元。并且,通过开展创新无传销示范区系列活动、抵制传销法治宣传活动建立打击传销的社会共识,宣传覆盖人群50多万人。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迷惑性更强,欺骗性更高,群众不仅要提高对短时间高回报、无实际经营等投资骗局的警惕性,还要提防传销分子的“感情牌”,同时注意一旦满足以下三点就可能涉嫌传销,分别是发展其他人加入(简称“拉人头”),缴纳费用获取加入或经营的资格(简称“交入门费”),以发展的人员或者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简称“团队计酬”)。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最高处200万元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加传销的,不仅钱要不回来,还将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层级达3层,人员在30人以上的,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全体民众,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对传销违法行为辨别能力。同时充分认识传销危害,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举报相关传销违法线索,共同打击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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