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通讯员王鑫 陈雪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在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召开医药法律法规暨“两高”司法解释宣贯会。
通过“送法上门”,进一步规范海沧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承贤、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沧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领导,以及海沧区18家细胞生物类生物医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查办的一起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案,并对《解释》进行解读;海沧区卫健局介绍了细胞生物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医疗领域基本概念及法律法规,并通过真实案例展示了企业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法律法规培训过后,参会企业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承贤表示,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前,海沧生物医药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所有的发展都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所有的企业都要通过法律的“体检”。利剑高悬,铁法无情,严格监管就是创造最好的营商环境,没有规范就没有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要牢记法律的红线、高压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与此同时,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困难,各级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解决,共同推动海沧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