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网 (通讯员王清平) 3月29日下午,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韩道利等人在下乡执行案件返回途中,当车辆行驶至辉县市某乡村道路时,远远看到农田边两位老人正在将侧翻在土沟里的白色水罐吃力的往电动三轮车上抬。由于两位老人年纪偏大加上水罐里面装着满满的药水,两人试着抬了几次都没有抬起。
韩道利立即让车辆靠边停下并与同事上前询问情况。原来两位老人开着电动三轮车装着一桶药水罐要到田里施药,还未走到自家田地,由于道路不平,装有药水的水罐从车上翻滚到了路边的土沟里。 了解情况后的韩道利等人赶紧告诉老人不要着急。随后,执行干警伸手将水罐放平在地上,先把水罐滚到电动三轮车跟前,再一起合力将水罐抬到车上。并嘱咐两位老人骑车要慢些。离开前,老人对执行干警的伸手援助表示了淳朴的谢意。 辉县市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途中已不是第一次帮助群众。他们遇见群众有困难,绝不袖手旁观,都是在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展现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2021年5月24日,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魏新涛和执行法官石瑛、陈宾在处理完一起案件后,乘车返回法院走到辉吴路中段时,看到两辆踏板式电动车横倒在路边,一男一女躺在地上无法起身。魏局长等人立刻下车查看,原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躺在地上的两人均受伤较重。魏局长赶紧上前查看伤者受伤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因处在车流量较多的路边,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魏局长让警车开到事故车辆前方,打开警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减速避让,直到救护车到达。随后,又同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后,才继续返回单位。 2019年8月7日,执行干警周在龙、石俊杰在下乡返回单位到辉县市二中附近,看到一辆摩托车将一辆电动车撞翻,电动车车主头部受伤,坐在后面的小孩因受到惊吓,嚎啕大哭。执行干警将男子和小孩儿扶到路边让其坐下,询问了他们的伤情。因小男孩儿受惊吓不停啼哭,石俊杰不断安慰他,并看住摩托车驾驶者,以防其逃离,直到交警到达才离开现场。 2018年5月15日,执行干警胡文波等人在辉焦路某段送达手续途中遇到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老年三轮车相撞,三轮车倾倒在轿车车头部,一名老年男性被撞倒在路中间,已处于半昏迷状态。胡文波等人迅速下车,拨打急救电话。由于大雨刚过,路面又湿滑,他们来不及多想,分开方向,自发充当了“交通警察”的角色。在他们的疏导下,过往车辆安全缓慢的通过事故现场。十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伤者被救走,他们才又踏上执行之路。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