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网讯(田波涛 通讯员董媛媛 李凤格)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和才会万事兴”,因此,处理好家事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宝丰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干警走村入户、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对受理的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马某某与配偶孙某二人婚后共生育二子三女,两人离婚后马某某又两次改嫁均又离异,孙某也与别人重组了家庭,现马某某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要求住回老宅与老伴孙某一起生活。原来,老宅虽然存在,但房子已经翻新,而且目前由孙某和现任配偶共同居住。经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孙某某的子女均表示,虽然对父母早年离异对子女们疏于照顾很不满,但毕竟他们现在年龄大了需要照顾,但鉴于父亲目前情况,无法让母亲回老宅居住。经马某某同意,该案以子女轮流赡养父母,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王某婚后生育三男四女,自老伴李某某于2018年去世后独自生活,现因年事已高,患有老年痴呆症,无法独自生活,需要子女照顾生活起居,因与子女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逐个走访其子女,并对他们进行教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父母老,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最后在法官主持下七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七人按顺序轮流赡养老人,每人每次轮流一个月,赡养期间负责老人日常开销并确保老人生活质量,老人生病住院七人轮流陪护,医疗费用七人均担。该案圆满结案。 家长里短、是非恩怨,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一件家事案件审理背后,都是一段故事,每一位家事法官,都全心全意力求做到情、理、法的结合。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立足家事审判工作实际,继续坚持“普法宣传、司法调解、审判震慑、定期回访”相结合的办案模式,不断强化司法服务意识,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促进乡风民风转变,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解决家事矛盾的突破口,真正实现为民解忧。
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