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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失信被拘终悔恨 履行义务把钱还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讯(田波涛 通讯员解晓孛 贾耀宗)正确的判决体现了公平正义,而准确的执行则是将公平正义付诸实践。近日,广州某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终在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

广州某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11月,苏某向广州某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40000元,到期后苏某未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该公司将苏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苏某应在法定履行期内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但苏某拒不履行,广州某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苏某,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苏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摆出了一副要啥啥没有,想咋地咋地的姿态,做起了“老赖”。一次对苏某的调查询问过程中,其以上厕所为由从其庭院后门溜之大吉,主观拒执性质恶劣。为推动该执行案件的进展,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苏某采取了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惩戒措施。在司法强制措施的强大震慑下,苏某家属主动到宝丰法院履行了案件标的款50954.84元。后法院解除了苏某的拘留措施,他也自愿写下了悔过书。至此,本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丰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对拒执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采取限制高消费、移送拒执等执行措施,全力打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坚决捍卫法律的威严,让正义之光照亮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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