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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社会化推荐公告
2025-10-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即日起,山西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启动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社会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

  二、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以单位、集体、组织等名义进行推荐)。

  三、基本条件

  (一)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积极投身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作为、勇挑重担,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模范发挥独特作用,积极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6.山西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二)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3.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5.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不重复授予。

  四、材料申报

  参评人需认真填写《山西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附件1),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提供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工作照片2张,规格jpg格式,大小5M以上。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收件)。

  参评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需在参评项目和拟授予荣誉称号处注明“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将登记表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fsflzxb2 163.com,邮件命名为:社会化推荐三八红旗手+名字。

  参评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需在参评项目和拟授予荣誉称号处注明“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将登记表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fsflfzb 126.com,邮件命名为:社会化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名字。

  他人举荐需填写举荐人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参评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报名不设名额限制。经资格审查、组织审查、评委会评审、网络公示等程序后,产生社会化推荐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

  社会化推荐渠道的组织审查工作,将由申请人的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或主管单位按申报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评选办公室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参评人需认真填报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审查工作。  

附件1:山西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2:举荐人基本情况信息表.doc


  临汾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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