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李佳芳)“在人生的一些关键节点,我们可能面临很多选择,往往作出一个选择就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所以遵循本心最重要。”初出茅庐之时,选择来到深圳从事检察工作的周强,就是这样一个“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人。
201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周强就入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9年来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历任多个岗位,现任罗湖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深圳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罗湖区优秀共产党员、罗湖区维稳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抉择遵循本心执法践行使命
2013年,刚刚走出“象牙塔”,青春富有朝气的周强被深圳年轻包容、四季常青的城市气质所吸引,毅然决然放弃了北京熟悉的环境和工作机会,只身一人来到罗湖区检察院。从公诉到反贪再到行政检察岗位,经历了多个业务部门的锤炼,每一段经历对他来说都弥足珍贵。
“反贪工作是我人生中比较特殊的经历,办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会深刻感受到,每个人都有软肋。”周强提到,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过程中,收获了不少工作之外的感悟。“这些经历也让我很庆幸自己能够一直遵循内心的声音,一辈子很短,要明确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至于世俗意义上的很多东西,或许并没有那么重要。”
周强的“本心”不仅仅体现在职业的抉择,还适用于对工作的品质追求。于他而言,行政检察是一项需要以主观能动性带动职业成就感的工作。他曾经参与一起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办理,敏锐地在案件材料中发现处罚对象可能存在错误,遂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最终制发检察建议并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全部采纳,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得到了及时纠正,潜在的行政争议也被化解于萌芽状态。“行政检察之前一直处于边缘弱势地位,近几年才开始慢慢补短板,但正如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行政检察人的鼓励那样:没有什么束缚,没有什么窠臼,做就是成绩,干出业绩就是创新!在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办成一个案件就是给自己形成一个正反馈。”
短短9年的从检生涯中,周强默默履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办理“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e租宝系列案”“深圳某单位受贿系列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此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办理了校园食品安全、无障碍出行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案件。
以“法律智慧”护航行政检察“新生”
接受采访时,周强正在备战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2021年,他就参加了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与来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64名行政检察业务骨干汇聚一堂、同台竞技,经过法律文书制作、综合知识测评、模拟公开听证与模拟出庭发表法律监督意见四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比选择优,最终荣获广东省“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并顺利晋级国赛,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目前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选手。
面对佳绩,周强常以“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的心态警醒自己。“此次比赛考察内容涵盖海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但备赛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仅仅依靠平时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周强坦言,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领导的坚定支持、部门的全程保障、同事的主动分担和团结互助......“经历属于自己,荣誉属于深检。”他认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已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相信此次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对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理念的变革、行政检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都有重要意义。
“行政检察既要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还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周强看来,行政检察具有多重价值追求,如何实现案件办理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这是一项很考验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的工作。
高质高效办理案件之余,周强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青年传帮带、调研材料等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对于行政检察,他有着浓厚的兴趣,未来的职业规划也与之息息相关,他认为行政检察在国家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作用。“它就像一个新生儿,能够见证它全新的成长,最终若能取得一定成绩的话,也算是个人职业生涯中一个难得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