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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叶关情守初心 实干铸就真政绩
2026-06-0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并多次在重要讲话中引用郑板桥“一枝一叶总关情”“咬定青山不放松”等诗句,教育我们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扎实做好为民造福的各项工作。

  当前,全国法院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科学答好为民创绩、实干建功时代考题,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定职责,把服务发展大局、防范化解风险、践行司法为民、严守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推动履职成效转化为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实效,持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以过硬司法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郑板桥曾任潍县(今山东潍坊)县令七年,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深得百姓拥戴,留下了“七载春风在潍县”的政绩佳话。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郑板桥任职潍县期间心系百姓、秉公断案、守责担当、清廉自持的为政品格,深挖“一枝一叶总关情”蕴含的为民情怀,切实用优质履职答好为民出政绩、实干创实绩的时代答卷。

  强化枝叶情怀,在为民造福中锚定价值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头拱地把人民的事办好,让政绩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

  一是共民情,让群众办事“不再难”。我们要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办案,减材料、减环节、减讼累。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就地调解,靠前化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基层矛盾,推动民生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

  二是通民意,让群众声音“听得见”。变“坐等上门”为“主动问需”,整合诉讼服务热线资源,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确保“话有人听、事有人办”。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落实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用好信访终结、约访包案等机制,努力解决好群众诉求。

  三是解民忧,让群众权益“落得实”。要尊重民情民意,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让裁判结果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加强判后答疑,要主动走访调查,开展回访帮扶、心理疏导,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推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秉公办案,在明断是非中维护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是坚守法治信仰,把牢正确办案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案件时,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严守质量底线,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进一步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把关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疑难复杂案件经得起推敲。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改案件、信访申诉案件逐案复盘,查找问题根源,促推质量提升。

  三是提升司法效率,让正义既不缺席也不迟到。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要素式审判、表格式文书,推动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复杂案件精审精判,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裁判结果。严格审限管理,对临近审限案件预警催办,对超期案件挂牌督办,坚决杜绝“隐性超审限”。同时,把握好“快”与“稳”的关系,不能为了追求效率牺牲程序正当和案件质量,确保每一个诉讼环节都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弘扬实干作风,在履职担当中砥砺务实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弘扬实干作风,坚持“芒鞋问俗入林深”,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以实干担当校准正确政绩观实践路径。

  一是求实效,有效校准服务坐标。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既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又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发展隐患,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司法建议、专项报告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助力防范化解涉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用司法担当对冲发展压力、以法治确定性化解市场不确定性。

  二是察实情,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综治中心、镇街社区、调解组织等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更多司法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实现简单纠纷就地调处、专业纠纷精准分流。对一些苗头性、群体性纠纷,主动介入、提前预防,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加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培育、支持力度,助力市场主体高效解纷。

  三是出实招,靶向攻坚工作难题。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落实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机制,加大对不立案、拖延立案等问题的督察、追责力度,让每一份诉状都有回应、每一个诉求都有交代。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完善立审执联动运行、协调衔接机制,用好交叉执行、执破融合、打击拒执等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兑现“真金白银”。

  永葆清廉本色,在淡泊明志中坚守职业操守。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将从严管党治院的要求贯穿政绩创造与评价的全过程。

  一是淬炼坚强党性,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方面持续用功。用好本地红色历史、清官廉吏等文化资源,常态化开展政德教育,引导干警从“衙斋卧听萧萧竹”的诗句中感悟为民情怀。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盯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节点,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案件流程、庭审规范、裁判标准实施智能化监管,对案款管理、委托鉴定等实行全流程留痕、全环节监督。

  三是涵养良好家风,守住“八小时外”清廉防线。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干警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同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我们要从板桥文化中汲取“枝叶关情”的为民情怀、“秉公判案”的法治精神、“芒鞋问俗”的实干作风、“囊橐萧萧”的清廉品格,自觉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之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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