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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公安抓获一跨省流窜代取涉诈现金的车手
2026-07-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刘晓红)得了尿毒症,转移涉诈资金就能免责?跨县市区流窜作案,就能逃避追查?近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抓获一名以身患重病为掩护、长期跨省充当电诈取现“车手”的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顾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线索,赵某某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办案民警迅速出击、精准研判,经连夜蹲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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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2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女,44岁,洛阳市人)利用自身患有尿毒症等多种重症的特殊身体状况,刻意规避司法羁押,心存侥幸,持续参与涉诈违法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其多次流窜于山西、河南、山东等多地,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取现涉案资金。经初步核查,赵某某涉及电诈案件12起,经手取现、转移的涉诈资金高达1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专门吸纳尿毒症、慢性病患者,组建取现“车手”团伙,借大众认为重病人员不会被羁押的认知误区,跨省流窜、拆分取款、分工协作,转移涉诈资金,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机关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身体疾病、特殊困难等为由逍遥法外。法律不存在任何“法外特权”。凡是企图以疾病为掩护,充当电诈“车手”、参与跑分洗钱、转移涉诈资金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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